各投標人:
一、本項目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第五項潛在的應征方資格:②條人防設計第4條”及第四章評審方法和程序“人防設計資格審查合格標準匯總表第6條”由“近三年以來(2021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投標企業任職期內承擔過的人防設計合同總面積達5萬平方米及以上,業績的證明文件為人防設計合同及竣工備案表,業績的證明文件必須能清晰反映需要明確的內容。”調整為“近三年以來(2021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投標企業任職期內承擔過的人防設計合同總面積達5萬平方米及以上,業績的證明文件為人防設計合同(合同中需明確體現面積;如合同中未明確體現,需出具業主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業績的證明文件必須能清晰反映需要明確的內容。”
二、根據項目需求,本次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由原“2024年1月31日14時00分”延期至“2024年2月2日14時00分”;
三、根據項目需求,本次招標文件服務費繳納時間由原“2024年1月31日14時00分”延期至“2024年2月2日14時00分”;
四、本補充通知與本項目招標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本文件作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各投標人有約束作用。
江蘇盛和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9日